我校教师教育学院教师参加红河州中学科联体第十八次年会

时间:2014年05月27日信息来源:不详 点击: 收藏此文 字体: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26 日 来源:教师教育学院 编辑:曹淑芹 浏览次数:437次

关注一线人才需求,增强师范生培养的应用性

我校教师教育学院教师参加红河州中学科联体第十八次年会

5月24日,受红河州教科所之邀,教师教育学院副院长樊洁、吴萍教授、万飞副教授、杨庆国副教授一行四人至泸西一中参加红河州中学科联体第十八次年会,此次年会的主题为“青年教师的培养与成长”,全州十三市县所有高级中学校领导到会。

在为期一天的会议中,红河州教育局张春建副局长对红河州中小学青年教师的培养与发展做了重要讲话;州教科所所长周新民做了青年教师的成长与培养的专题讲座;泸西一中校长、建水一中校长、开远一中副校长分别介绍了各校青年教师培养经验;泸西一中原校长李贵先、泸西一中青年教师张敬春从自身成长经历深入讨论了青年教师如何有效成长。此外,会议还安排泸西一中两位年轻教师的示范课,认真讨论教学设计分析、进行教学反思,并与参会专家进行互动交流。

年会上,教师教育学院樊洁副院长向参加会议的各位领导介绍了“红河州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实施方案”。从2014年起,受红河州政府委托,为培养“留得住,教得好”的边疆学校师资队伍,红河学院将连续6年,每年为红河州专项招收、定向南部六县培养30名本科免费师范生。免费师范生招生计划列入云南省提前批次或专项批次择优录取,达到当年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二本线以上的红河州南部六县户籍考生均可填报红河州免费师范生定向培养计划志愿,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合格者方可报考该类免费师范生招生计划。免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和生活补助费由红河州政府、南部六县及红河学院共同承担。考生资格的审核由红河州人民政府负责。免费师范生毕业前半年由红河学院依据教学计划,联合省一级普通高中组织教育实习、前往各县定向就业的高中开展顶岗实习。毕业后,由定向就业县安排至当地普通高中学校任教,并保证在任教学校工作10年以上。

通过此次会议,樊洁、吴萍、万飞、杨庆国四位老师与到会的多家高级中学校领导商讨,使我院教师切身感受到红河州各高级中学对青年教师成长培养的重视,深入了解南部六县高中教师的紧缺专业需求、高中教育一线对教师培养的能力结构要求。同时,广泛与北部七县省一级普通高中校领导交流,讨论免费师范生培养过程中的“校校联动”模式,寻求在实践教学环节、学科课程教学等方面联合培养免费师范生实践能力的途径,倡导“大学——州内一级高中”携手为南部六县培养“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教师。与会各高级中学校领导对我校免费师范生培养项目给予高度评价,并承诺在免费师范生实践能力联合培养上给予大力支持,为我校后续制定免费师范生人才培养方案、开展免费师范生培养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作者:佚名 编辑:红河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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