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2016学年寒假放假的通知

时间:2016年03月03日信息来源:不详 点击: 收藏此文 字体:

  校属各单位: 经学校研究,现将2015—2016学年寒假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寒假放假时间 1. 学生于1月18日(星期一)开始放假;教职工于1月19日(星期二)开始放假。 2. 学生于2月27日(星期六)、2月28日(星期日)收假返校报到注册,2月29日(星期一)开始上课;教职工于2月26日(星期五)收假上班。 二、相关要求 (一)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值班工作 各单位要从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着重加强对广大师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其安全防范意识,切实维护校园稳定。要妥善安排好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和安保等工作,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按照“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的原则,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层层落实,确保节日期间校园和谐稳定。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单位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单位负责人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及时处理紧急事务;学校办公室、宣传部、学生处、研究生部、保卫处、信息管理中心、后勤产业集团等职能部门要每日安排专人在岗轮流值班,认真做好值班日志;有学生的教学单位要每日安排在编工作人员到岗值班,学院负责人、辅导员和学生班主任必须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二)认真做好放假期间的信息收集报送工作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和学校关于假期值班信息收集报送的有关规定,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健全信息报送机制,切实加强对各种重要敏感信息的收集、研判、汇总和上报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各单位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自觉遵守值班时间,始终保持通讯畅通,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第一时间掌握相关信息,及时请示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 (三)加强寒假期间值班工作督查力度 放假期间,值班人员必须按照上述值班要求,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始终坚守岗位,严禁擅离职守。校属各单位要做好对值班人员值班情况的检查工作,确保值班工作规范有序,落实到位;对值班工作贯彻不力、执行不严的单位,学校将予以通报;对因不遵守规定、值班不到位而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学校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对单位负责人予以行政问责。 (四)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于1月15日(星期五)前将值班安排表(含详细通讯方式)电子稿及纸质稿(加盖公章)报送学校办公室行政科胡世文老师处(致远楼309室,联系电话:65194169)。如遇重大突发事件,要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确保全校师生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假期。 特此通知     党委(校长)办公室 2016年1月11日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网友评论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