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院党总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二次集体学习

时间:2013年08月28日信息来源:不详 点击: 收藏此文 字体:

2013年8月18日,音乐学院党总支在云南艺术学院老校区留学生楼207开展党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二次集体学习。此次学习分为上午9:00-12:00音乐学院领导班子成员集中学习,下午2:00-5:30音乐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各系、部、室、中心主任及各党支部书记集中学习,下午学院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组长、党委副书记、吴卫民院长、党院办李攀通副主任到会督导,学习由音乐学院党总支书记徐应明同志主持。

18日上午,音乐学院党总支书记徐应明同志传达了云艺党办﹝2003﹞16号《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政治局专门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及秦光荣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文件精神,并导读了《对照检查中央八项规定落实情况中,讨论研究深化改进作风举措》(来自人民日报)、《云南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来自云南网)。徐应明书记在传达上级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文件精神时说:在全院开展以学习教育讨论、下基层行动为载体,坚持把“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贯穿始终,把学习教育贯穿全过程,把深入群众、服务师生贯穿全过程,把解决问题、改进工作贯穿全过程,把反对“四风”贯穿始终,把延安整风精神贯穿全过程,领导带头自上而下,贯穿始终,把理论研究、制度创新贯穿全过程,推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班子成员应对照“四风”的22种表现形式,认真学习查摆问题,着力解决突出问题。音乐学院领导班子对《音乐学院党总支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进行了深入的讨论研究和完善,指出,音乐学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在“特色”上下功夫,不仅要做好规定动作,更要做好自选动作,在认真学习查摆问题、总结的基础上,结合音乐学院办学实际,举办“三个一”的活动:排演红色歌剧——《江姐》,排演一台红色音乐作品晚会、排演《黄河大合唱》专场音乐会,以丰富教育实践活动,达到学习教育活动与教学工作两手抓,两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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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日下午,由音乐学院院长王红星同志全文传达了云南艺术学院党委中心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次集体学习袁斌、王智同志的总结讲话;韩兆民副书记全文领读了《云南省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简报(第3期)》文件精神;音乐学院党总支书记徐应明同志全文传达了云南艺术学院党委中心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二次集体学习袁斌同志总结讲话,会议还学习了《云南艺术学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简报(第四期)》等内容。与会成员积极发言,对学院党委中心组第一次学习提出的“四风”在学院发展中的具体表现问题——学院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方面、实现学院“三大目标”过程中存在的主要矛盾等问题进行了发言。

最后,学院督导组组长、党委副书记、吴卫民院长对音乐学院党总支集体学习作总结发言,并指出: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理论学习要“两手抓、两促进”,学习是为了促进工作,要解决好教职工、学生中最需要解决的问题,要深入到群众中去,搞好党员和群众的关系。吴卫民院长提出四点要 求:一是学习文件要落实到改进工作当中,要落实到教育实践活动中,要落实到解决问题上;二是音乐学院党总支要深入到教师、辅导员和学生中去,收集意见,了解最需解决的问题;三是音乐学院中心组第三次学习要带着问题,并提出解决的方案,尽快能解决的、主观上能解决的问题尽快解决;四是要按照学院党委中心组的要求加快步伐认真完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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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编辑:云南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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